济宁讯(通讯员 王衍坦 张蕾) 近日,省人事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表彰全省公安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济宁市公安消防支队赴四川抗震救灾救援队获“全省公安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称号,记集体二等功;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宫治华同志获“全省公安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称号,记个人二等功;济宁市消防支队邓运力等7人获“全省公安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称号。
四川汶川县发生特大地震后,济宁市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部署要求,快速反应,迅速行动,组成抗震救灾救援队,紧急驰援地震灾区。全体赴灾区人员在工作环境险恶、生活条件简陋的情况下,不畏艰险,不怕牺牲,连续奋战,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圆满完成了救援抢险、维护社会治安、保障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任务,树立了济宁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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