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5日,市中区公安分局渔山派出所会同分局经侦大队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举打掉一大型非法传销团伙,抓获传销骨干分子7名,遣返传销人员100余人。
据悉,10月5日下午四时许,渔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环城北路一酒店会议室内有100余人正在进行非法传销活动。接警后,渔山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并与及时赶到的经侦大队民警密切配合,将正在上课的100余名非法传销人员当场查获,抓获非法传销骨干分子7名。
经调查,今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赵某(女,25岁,河北省邢台市人)伙同熊某(男,25岁,江西省丰城市人)、徐某(男,23岁,山东省汶上县人)、王某(男,21岁,河南省新郑市人)、郭某(男,22岁,内蒙古通辽市人)、王某(女,21岁,山西省长治市项人)、惠某(男,39岁,新疆昌吉市人)等组织100余人在济宁市环城北路一酒店七楼会议室开展传销活动,以传销“艾博美娜”化妆品的名义,采取上课洗脑、诱骗等方式,拉拢其他人员加入传销组织,并从中牟利。
目前,上述7名骨干分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100余名被骗加入传销组织人员被遣返回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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