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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更新时间:2008-10-11 来源:不详 【告诉好友】【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解读《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开始施行。

  既往的劳动纠纷案件中,由于用工方面的问题或者是因为管理制度方面的不足,无论是劳动仲裁还是诉讼案件,绝大多数的用人单位总是处于不利的境界,这些纷争的出现,不仅增加了经营成本,给日常管理带来许多困惑,严重的还对劳动关系的稳定、生产经营的效率和整体经营利益带来程度不等的影响。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以及其他调整劳动关系的相关法律的出台, 从国家机关到企事业等各用人单位都在积极地采取措施, 审视本单位从规章制度到合同履行以及劳动管理等方方面面的优点和弱处,研究如何依法通过调解和仲裁方式解决劳动过程中的纠纷,加紧整治,强化管理,顺应形势的发展。

  为了帮助广大用人单位加深理解《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准确掌握立法原则及最新动态,及早规范劳动合同的管理,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处理劳动争议疑难问题, 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特邀请国家劳动法权威专家大家解读《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济宁市人才市场远程培训学院通过卫星接收设备现场直播。欢迎大家前来学习。

课程主讲

新法条文权威讲解: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

法律案例分析解读: 李坤刚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博士后, 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理事和社会法研究会理事

日期

时间

演讲内容

嘉宾

529

   9:00-11:50

《劳动合同法》解读

李援

  14:00-16:50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读

李援

5月30日

   9001650

《劳动合同法》操作实务

李坤刚

课程目标

  1. 帮助学员理解两部有关新劳动法的重点条款;
  2. 帮助学员掌握新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企事业单位所面临的各类人事问题;
  3. 帮助学员掌握应对最新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企事业所面临的风险与处理办法;
  4. 帮助学员掌握新法下员工合同的订立,招聘,培训,薪酬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方法。

适合对象

  1. 公务员
  2. 渴望规范人力资源管理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中高层经理;
  3. 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部长、总监、经理、培训经理、主管及相关人力资源工作者。

课程特色

  1. 来自国家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权威专家,解读新法订立的全过程。
  2. 互动课堂,针对新法实施后各企事业单位所要面临的种种人事类问题,采用生动精彩的案例和学员互动研讨的方式,使学员在轻松愉快、互动热烈的气氛中掌握重点和难点;
  3. 成熟课程,学员满意度极高,专业权威的讲师能现场解答学员的有关各类问题。

学习指引

开课时间:2008年5月29-30日(2天)

上课地点:济宁人才大厦·济宁市人才市场远程培训学院

课程费用:人民币200 元/人含2天学费、会务费)

报名程序:请填写末尾的报名表,传真至:0537-2967596朱老师收,我们收到传真后即发放《报名确认函》,学员收到《报名确认函》后办理入学、交费等相关手续。

报名方式: 联系人: 刘老师 朱老师

电 话: 0537-2967596 15953748675 传 真:0537-2967596

 

                                 报名回执表 (复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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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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