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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频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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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播:大家都听过这么一个成语,“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说的是,城门和水池里的鱼本来没有什么瓜葛,有一天,城门突然失火了,大家赶紧用水池里的水救火。结果水池里的水用光了,里边的鱼也就跟着遭了殃。下边的这个事就是说的两方有矛盾,第三方跟着倒霉的事情。 解说:2004年前后,有45户居民买了市中区大道创业园的商品楼,并且在07年搬进了新居,但是作为大道创业园的开发商,山东大道网络工程有限公司,却一直告知这些居民,新房并不属于他们,并让他们尽快搬出去。 同期:[大道创业园 购房者] 大道公司让我们搬走,说房子不是我们的。我们的电水都不正常,还来换我们的锁,偷偷拉走我们的东西。我们现在住得很不安生。 解说:购房者告诉记者,房子并不是从开发商大道公司购买的,而是在建筑商济宁泰和建筑公司手中买来的,因为房子的产权已经由开发商转归为建筑商了。 同期:[大道创业园 购房者] 建筑商建好房子后,开发商没有足够的钱付账,所以把一部分房子给建筑商抵作工程款。他们之间都有合同。我们手里也有合同复印件。 解说:据了解,开发商大道公司和建筑商泰和公司,签订过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大道公司没有足额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可以“以房抵款”。那么,这45套房子是否被抵作工程款了呢?记者来到泰和建筑公司,负责人却告诉记者,公司把大道创业园的一部分工程承包给了一个叫陈耀华的人,出售房子只是陈耀华的个人行为,泰和公司对此毫不知情。 解说:开发商大道公司也承认,《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确实约定了“以房抵款”的内容,但是大道公司在以房抵款或现金拨付方面具有优先选择权。大道公司总经理王瑞长拿着账目表告诉记者,一方面,公司不存在任何工程欠款,因此所有房权都应属于大道公司,陈耀华的售房行为属侵权。 同期 :[建筑商 陈耀华 ]大道公司没有付清工程款,我所承包的工程价值一千多万呢,才给我300多万,加上这些房子也不够我的工程款呢。 同期:[山东大道网络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瑞长] 我们没有拖欠过任何工程款,当时也拨付给陈耀华370万元,不欠他一分钱。你们看看,他盖的房子现在很多都是烂尾楼,根本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拨款条件。 解说 :大道公司总经理王瑞长表示,陈耀华04年初开始卖房子,当时才刚刚挖地基,怎么可能欠款呢?从另一方面讲,含有“以房抵款”内容的合同,其主体是大道公司和泰和公司,不包含个人。所以即使大道公司欠陈耀华工程款,陈耀华也没有资格私自出售房屋。 同期:[山东大道网络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瑞长] 我们是跟泰和公司签订了合同,不是跟陈耀华个人签订的,即使欠他款房子也不属于他。何况我们不欠款。 解说:陈耀华则表示,自己售房前其实已经取得了大道公司的同意,但是,由于短短几年每平方米房价飞涨了1500元,所以大道公司开始反悔。 同期:[建筑商 陈耀华 ]我提前给大道公司商量了,大道同意我卖房子。购房户也去问过。后来房价上涨了,所以大道公司反悔了。 解说:购房者也说,他们中28份购房合同,加盖了大道公司的印章,说明大道公司在一开始不仅知道陈耀华售房,而且还支持陈耀华售房。大道公司总经理王瑞长则说,这些商品房中,一些是以陈耀华的个人名义出售,还有一些是陈耀华盗用大道公司的名义出售,出售合同中加盖的大道公司印章都是陈耀华私刻的。 同期:[山东大道网络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瑞长] 公安机关已经对陈耀华的售房合同中的印章进行了鉴定,结果是陈耀华比照我们的印章私刻的,是假印章。 解说:大道公司总经理王瑞长还说,其实大道创业园直到今天都没有正式上房。45户购房者是在陈耀华的带领下,强行入住的! 同期:[山东大道网络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瑞长] 当时他们来了100多人,人人拿着铁锹,在陈耀华带领下,砸开锁,推倒墙,强行搬进房子里。我们都有录像。 解说:购房者说,当时买房时,房价每平方才1000元左右,现在本地段的房价都飞窜到2500元了。重新买房的话,他们根本承受不起。 同期:[大道创业园 购房者] 当时的房价是 1000左右,现在 涨到2500了。让我们怎么办呢?我们现在买不起房子了。 解说:大道公司总经理王瑞长说,45户购房者确实是受害者,但大道公司在整个事件中也是损失惨重。由于资金无法及时收拢,巨额银行贷款无法按时偿还。 同期:[山东大道网络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瑞长] 由于陈耀华把公司的房子卖了,公司资金链断了,银行贷款无法偿还,银行已经把我的大量房产变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