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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频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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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回顾:正文:邹城市田黄镇大刘村位于邹城市东部山区,这里的大部分村民靠着几亩土地生活,多少年来一直很平静,今年的6月28号,该村村民周绍武却遇上了一件蹊跷事。 同期:周绍武:那天,有同村下地拔草的人告诉我说有人在我地里挖土。我到地里一看大卡车正在我地里挖着来。 正文:据周绍武说,这块被挖的土地是他们一家六口人的责任田,由于这块地的地理位置特殊,含有丰富的铁矿石,在前几年的时候,支部书记就动员过他让他把这块地转让出去,可是他没有同意,所以他怀疑土被盗挖与村里有关系。他找到支部书记刘现玉的时候,刘现玉否认这件事与自己有关。周绍武只好到邹城市公安局田黄派出所报了案。 正文:接到报案后,田黄派出所对这件事情展开了调查,通过走访村民,派出所的办案民警很快查清了事情的原因。 同期:邹城市公安局田黄派出所所长 邢军:通过调查得知,大刘村的支部书记刘现玉等四人,在邹城市区一饭店吃饭的时候人事了饭店老板杭某,就对杭某说我们村有块地里有铁矿石,你们去拉吧,所以杭某就带人到周绍武的这块地里拉了六车土。 正文:邢所长说,事情原因查明之后,办案民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节。 同期:邹城市公安局田黄派出所所长 邢军:由于土地被挖的时候,已经种了庄稼,所以周绍武提出赔偿,经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赔偿了周绍武八百块钱。 正文:邢所长介绍说,由于被挖的土地牵涉到矿产资源,至于如何处理相关责任人不属于公安部门,应该由土管部门处理。邹城市土管部门已经介入了这件事情的调查,邹城市土地监察部门的负责人表示,他们会尽快查清事实,一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