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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传销以利为饵 不择手段亲情相骗

发布者: 刘政钊 李杜娟 权尊彦 来   源:
时   间: 2008-8-20 18:55:26 所属类别: 民生快报
∷视频简介∷
    

导语:非法传销害人害已的事并不新鲜,但在许多传销案件中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亲情相骗,嘉祥县公安局在近日破获的一桩93人的传销案中,团伙内部不仅形成了亲情链条,而且还把刚毕业的大学生骗入了团伙。

正文:817日上午,嘉祥县公安局接到举报,迅速出动警力将设在城区兖兰路商品楼内的传销窝点端掉。记者看到,在不足50平方米的房间内,竟挤下了参加培训的传销人员93名,屋内空气污浊,非常闷热,黑板上全是骗人梦想发财的荒唐内容,而在民警随后的询问中,这些听课的传销学员全是用亲情的方式骗来的,来自江西12岁的女孩小郑就是被她的亲舅舅骗来嘉祥。

同期采访:受骗女孩小郑(他把我带这扣到里面就走了,他(舅舅)叫我来这给他煮饭。)

小郑说,当初舅舅说是在这里承包了建筑工程,要她来这里帮忙做饭并发给她工资,来到后不仅被骗进了传销团伙,而且把随身所带的3000多元现金及身份证也被扣下,更见不到舅舅的面。刚刚从云南大学本科毕业的张强也被姑妈骗来这里。

同期采访:受骗大学生张强(他们骗我来这里的。)

记者(来多长时间了?)

受骗大学生张强(差不多三四个月了。)

记者(你交过钱了吗?)受骗大学生张强(交了。)记者(交了多少钱?)

受骗大学生张强(三千元。)

同期采访:传销团伙主谋李军(就是你们所说的亲戚骗亲戚、朋友骗朋友,老公跟老婆、哥哥跟弟弟、弟弟跟妹妹、妹妹又跟弟弟,还有就是姑姑跟侄子,反正就是基本上什么关系都有啦!)

我国早有“亲帮亲”这句话,但在传销团伙里,不管是主谋还是被骗进来,一旦陷入这个火坑,自已不能及时悔悟不说,还千方百计再去骗其他的亲戚,用他们内部的话说,就是用骗的手法去挽回先期的损失,在他们中间形成了相互欺骗的恶性循环,不仅对社会造成了危害,也害了自已、害了亲人。

同期采访:传销团伙主谋李娟(希望他们不要走我们走过的路,不要再参加这种活动,我现在很后悔。)

据民警介绍,这处传销窝点是国家明令取缔的武汉新田旗下的传销组织,犯罪嫌疑人廖刚、杨在付等10名骨干分子为骗取下线资金积极发展下线,以购销“丹曼琪”化妆品的高额利润为诱饵,先后从贵州、四川、江西等地诱骗其亲朋好友来嘉祥参与传销活动,三个月时间就发展到90多人,而在这些人当中,年龄最大的60岁,最小的只有12岁,他们不仅利用亲情行骗,还有的是被强行加入。

同期采访:受骗者张冲(我也不知道啊,我那个朋友叫我来,昨天把我揪这里扣到这里面我还不知道干什么,他就把我丢到里面听课,我就知道他们干什么,我也不知道,其实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非法传销组织是市场经济中的一只毒瘤,它不仅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而且丧失亲情道德,轻者损失财产,重者则家破人亡,广大人民群众对此是深恶痛绝。

同期采访:居民1(他们(传销组织)是害人,违法害人。)

居民2(我觉着不对,年轻人你正儿八经里该干啥干啥,不能胡乱弄。)

据了解,经过民警的严格审查,10名情节严重的传销团伙主谋被刑事拘留,而对受骗人员在进行说服教育后,全部送回原籍,打掉了非法传销团伙在嘉祥县的组织网络。

同期采访:嘉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齐传柱(传销是一种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为主要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他们往往以介绍工作、合伙做生意等名义,欺骗亲朋好友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并诱骗其缴纳所谓的入门费骗取资金,可以说既害人又害己。)

口播尾:非法传销是严重违法的行为,天上不会掉馅饼,只有通过辛勤的劳动才能发财致富,不管传销活动以何种方式出现,都不要轻信高额利润的诱惑,充分认识非法传销活动的社会危害性,全力支持公安、工商部门打击取缔活动,一旦发现各类传销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让非法传销活动无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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