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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设施不按规划 综合执法严厉查处

发布者: 刘政钊 刘坤 来   源:
时   间: 2008-8-29 19:08:20 所属类别: 新闻追踪
∷视频简介∷
    

导语:长虹小区内男女共用厕所,不仅没门,也不隔离,造成居民入厕难,记者在随后的调查中了解到,之所以造成这种现状,主要原因是长虹小区没有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建设或使用居民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这件事情经我们直播民生报道后,引起了反响,昨天下午,济宁市综合执法局就对长虹小区的违规现象进行了查处。

正文:下午三点钟,记者跟随市综合执法局一大队的执法人员来到长虹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对长虹小区没有按照规划设计要求使用公用厕所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现场同期:济宁市综合执法局一大队执法人员高伟(咱现在自已改变了公厕的使用情况。)

长虹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经理闵海平(图纸、我说这个图纸,你拿图纸了吗?)

济宁市综合执法局一大队执法人员高伟(通过(档案)查询,当时建这个小区的这一块,报批的是公厕。)

长虹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经理闵海平(当时说的是公厕是吧。)

据执法人员介绍,当初长虹小区在规划建设时有一座公用厕所,如今变成现在的物业管理办公室,擅自改变公用厕所用途,不仅造成居民入厕难,也违背了原来的规划要求,对此,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整改执法文书。

现场同期:济宁市综合执法局一大队执法人员高伟(现在咱这个物业管理处,把这个公厕呢,擅自改变了这个使用性质了,违反了咱物业管理法,需要改进,,咱这有个文书,需要你签个字,你可以给相关的负责人看一下签个字。)

长虹小区现已入住居民1500多户,周围商户70多家,如今没有一处公用厕所,对此,物业负责人也认为欠妥,并表示服从管理尽快整改。

同期采访:长虹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经理闵海平(这个问题既然发生了,我们要尽快的把这个问题完全的解决好它,另外呢,我们要不断要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达到业主的满意,使这个小区成为一个和谐、文明的小区。)

按照市政规划管理条例及国家新近出台的《物权法》规定,经规划批准居民小区内的任何公用配套设施,不允许擅自更改或另作它用,对长虹小区出现的这种违规现象,执法部门表示在督促尽快整改的同时,也将对所有违反规划条例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现场同期:济宁市综合执法局一大队执法人员高伟(下一步,我们济宁市综合执法局立足本职职能,对在城市市容,还有规划建设方面的违法、违规现象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

口播尾:小区公厕是居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设施之一,任何擅自改变或另作它用的行为都是违规的,希望长虹物业按照执法部门的要求尽快整改,便利于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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