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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缆恶意被破坏 施工方仍我行我素

发布者: 直播民生记者报道 来   源:
时   间: 2008-9-8 19:20:08 所属类别: 新闻追踪
∷视频简介∷
    

【口播】前段时间我们栏目曾经报道过鱼台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客运中心项目部在施工中故意破坏广播电视传输光缆,造成微山、鱼台两个县区电视信号中断数个小时。事情已经过去近一个月了,问题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故意破坏光缆的负责人不仅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罚,而且施工队还在紧张施工中,光缆依然存在被破坏的危险。

【前期回顾】在临近奥运开幕转播的重要时期,鱼台县新客运中心施工工地,广电光缆被恶意破坏,造成微山、鱼台两个县区电视信号中断数小时。事故发生后,济宁市广播电视局社管科执法人员和网络中心技术人员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经过抢修队近7个小时的修复,信号才得以恢复,而当行政执法人员到鱼台县新客运中心项目部了解情况的时候,这里的负责人却对光缆的损坏不屑一顾,将自己的责任推的一干二净。

【调查拍摄:鱼台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客运中心项目部负责人:赵安民:这个线是挖掘机挖的,这个挖掘机是我从桥头上雇来的,你要找就去找这个挖掘机,你要找投资方,你去找香港老板,你要找管理方,你就去找分管开发区的林长运副县长,他们(鱼台县)广播局来的时候,我说,这个线不断,你们还不来鉴定的….

【正文】事情已经过去一个月了。当记者再次来到鱼台客运中心的施工现场时却看到,广播电视传输线路竟仍然使用临时应急架设的线路不远处就是正在施工的塔吊和来来往往的货车,线路随时都有再次被破坏的危险。 

【同期】济宁市广播电视局信息网络中心传输网管理部主任:王世忠    从八月三号广播电视线路被鱼台客运中心破坏以来到现在一直光赶着它的工程进度 被损坏的线路至今没有得到保护性的措施 线路依然存在着安全隐患。

【正文】随后记者找到了工程施工项目部经理办公室,刚刚还有人进进出出的办公室,现在已是大门紧闭,记者只好电话联系了施工方项目部赵经理。

【同期】 鱼台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客运中心项目部负责人:赵安民   出完事以后咱把这个线都挪顶上了 让注意 现在塔吊所有的啥东西都够不着那个线 因为他这个线离这个楼撤了四十米。

【正文】针对这次恶意破坏广电光缆事件, 816日,济宁市广播电视局社管科工作人员已经向鱼台县公安局报案,鱼台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受理了此案,对相关人员做了笔录,并开始立案调查。现在报案已经半个月了,事情调查的怎么样了呢?上午记者来到鱼台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这里的民警表示事情仍在调查之中,至于调查到什么程度不方便向记者透露。

【正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4条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共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徒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口播尾】赵经理说广电光缆远离了楼房,但事实上繁忙的施工现场依然无法保证光缆的安全,看来上次的教训并没有引起施工方的重视。既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调查此事,是希望能够早些作出处理呢,让故意破坏电缆者得到应有的惩罚,确保广电线路传输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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